法制網訊 記者徐偉 2013年以來,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以重慶市政府和區、縣政府為被告的行政一審案件312件,判決被告敗訴17件,被告敗訴率為5.45%。其中,市政府敗訴13件,區縣政府敗訴4件。
  重慶五中院堅持在“保護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優化司法環境,化解行政爭議”的工作思路,2013年以來妥善處理各類一二審行政糾紛665件。其中,審結了以市政府和區、縣政府為被告的行政一審案件312件,與2012年審結189件相比增加了123件,增幅達65.08%。在審結的案件中,判決被告敗訴17件,被告敗訴率為5.45%。其中,市政府敗訴13件,綦江、巴南、永川等區政府敗訴4件。
  為有效防止地方保護主義對行政審判的干擾,重慶五中院在重慶率先制定出台《行政案件指定交叉管轄辦法(試行)》,通過司法審判區域與行政管理區域有限分離方式,賦予當事人案件管轄選擇權,在轄區內實行行政案件指定交叉管轄。《辦法》出台後,對轄區基層法院指定交叉管轄16件,審結3件案件均以原告撤訴的方式結案,效果較好。  (原標題:重慶五中院審結一審行政案件3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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