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6月10日中新社報道,儘管距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民間的“夏至荔枝狗肉節”還有11天,但玉林市區絕大部分食狗餐館已將帶“狗”字的店名和菜單或掩蓋或鏟除。多個店家告訴記者,此舉是避免刺激前來抗議的愛狗人士。
  狗肉餐館的低姿態,可視作示好、求和之舉,然而問題會真的就此出現轉機嗎?
  眾所周知,所謂狗肉節之爭,根源在於對“能不能吃狗肉”的不同判斷。以現代的人文視角來看,作為人類朋友的犬類,理所當然不可被食用。在這種溫情脈脈的價值觀內,“狗所充當的伴侶角色,與我們的精神、情感相連”。僅為了口腹之欲,就殺狗食肉血腥而又野蠻;但在玉林當地一些人的觀念中,“吃狗肉”關乎傳統、傳承,外人粗暴地制止,侵犯了個體自由與地域文化……此事上,文明和非文明的邊界模糊。
  當一個社會的“動物倫理”未能進化到必要高度,關於該不該“吃狗肉”的爭執,註定難有公論。特別身處“一切皆可食”的饕餮大國內,動物幾乎是絕對工具性的,其存在意義僅在於滿足人類需要。既然如此,很多人難免堅信,吃狗肉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說到底,玉林狗肉節引發的衝突,乃是現代倫理體系、生活方式與延續千年的“原生傳統”之間的對抗。在此過程中,博弈雙方都自認正確,同時篤信對方不可理喻。
  遺憾的是,針對狗肉節的群體抗議,並未衍生為一場文明說服和道德宣教行動。隨著愛狗人士頻頻使用攔車、堵路、闖店等偏激手段,一些救狗行動已經一再越過法律界限,變成粗暴的侵權行徑。又是一年狗肉節,若不是官方事前降溫,勒令店家低調行事,新一輪的對峙和衝突想必可能又會在玉林的大街食肆持續上演。就此而言,玉林全市遮“狗”字,更像是以退讓換空間。
  一些傳統與習俗,很多時候就是這般根深蒂固。圍繞“吃狗肉”,抗議者雖有一腔熱情,卻無必要的耐心和技巧。其總以人多勢眾壓人,總想立竿見影,不僅難以令人信服,甚至會激起反感。無論是誰都必須認同,法律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最後防線,任何道德範疇的事情都應守住“不侵權”的底線。事實上,在“救狗”問題上志願者的諸多行動,往往缺乏必要的合法性,由此導致勸說效果不佳,著實不足為奇。
  改變風俗習氣,從來都是漫長的過程。投身其間者,理應拿出更多的包容和自製,推動傳統習俗一點點改變。
  (原標題:【新聞觀察】隱身的“狗”字與漸變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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