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對麗江景區強收“人頭費”事件要一查到底】
  雲南省麗江市玉龍縣委宣傳部1月5日通報了“游客陳女士在拉市海景區不願騎馬被打手掌骨折”的調查處理結果,拉市海景區茶馬緣馬場的木某和王某兩人涉嫌造成游客陳某左手掌骨骨折,經鑒定為輕傷。目前二人已被刑事拘留,並一次性賠償陳某6萬元。此外,馬場農民王某肋骨骨折與該事件無直接關係(1月6日新華網)。
  2014年12月1日,因為不願騎馬和交100元“人頭費”,在雲南省麗江市拉市海景區馬場游玩的新疆游客陳女士,被馬場10餘名工作人員圍毆3分鐘,導致她手掌骨折、腦震蕩。被打游客是一家4人自行出游,對於這類游客,所有收費旅游項目都應像貨架上待售的商品那樣,供游客自行選擇,誰也沒有權力強買強賣。事實上,就算參團出游,按照旅游法的規定,另行付費項目也必須要事先和游客達成一致,否則游客有權拒絕。因此,景區工作人員武力逼迫游客消費,不消費就交100元“人頭費”的做法,性質已經非常嚴重,近似於公然搶劫。現在,當地相關部門在認真調查的基礎上,依法對此事進行了處理,並及時將結果公之於眾,接受監督,值得贊賞。
  不過在筆者看來,對這起旅游景點強收“人頭費”事件,絕不能就這樣就事論事,打完施暴者的“板子”了之,還應再進一步排查,進行反思。一方面,要對製造“暴力事件”的海景區馬場進行徹查,看看這家景點到底乾過多少次強逼游客消費的壞事,收了多少回“人頭費”。從該景點工作人員惡氣衝天、說打就打的行徑來看,他們從事這一勾當,恐怕不是一天兩天了。
  另一方面,還應對當地相關景區逐一進行摸排調查,看看有沒有類似現象。以消費者的視角來看,當然希望在麗江地區,公然違法收取“人頭費”的景點僅此一家,但是誰能保證就沒有第二家、第三家呢?一個地方的旅游市場,往往會相互影響,彼此“取經”。因此我們有理由懷疑在該地區,強收“人頭費”可能並非個別現象。有關部門不查一查,不給公眾一個交代,難解公眾心頭的疑問和焦慮。
  不僅如此,當地旅游市場監管部門工作是否盡心盡職,也應該在考查之列。強收“人頭費”這類惡性事件的發生,當事人利欲熏心、目無法紀固然是根本原因,但監管者是不是也存在工作不力,甚至對旅游市場亂象視而不見,不舉不查,放任自流的現象呢?如果有這些因素存在,不痛打監管者的屁股,不制定嚴厲的責任追究制度,又如何杜絕此類現象再度發生?
  如果麗江市相關部門能真正舉一反三,對當地旅游市場存在的類似問題進行細查深挖,不僅能嚴懲違規者,給所有受了委屈的旅客伸張正義,更能擦亮麗江旅游的招牌,打造更加溫馨和諧的旅游環境,從而吸引更多的游客。壞事能轉變為好事,何樂而不為?(吳應海/正義網)  (原標題:評論:對麗江景區強收“人頭費”事件要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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